「寮屋」是指在1982年寮屋管制登记中经政府记录的暂准构筑物。位于山边的寮屋经常受到山泥倾泻的威胁,曾导致多宗伤亡事故。政府的一贯政策是透过对寮屋进行非发展性清拆,以减低寮屋区的山泥倾泻风险。
土力工程处负责识别和评估寮屋是否须以斜坡安全为由而进行非发展性清拆。倘若发现寮屋面对即时及明显的山泥倾泻危险,土力工程处会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撤离受影响的寮屋居民,以及强制清拆有关寮屋;至于经风险评估后确认为特别容易受到山泥倾泻风险威胁的寮屋,土力工程处会建议地政总署就有关的山泥倾泻风险,通知受影响的寮屋居民,并游说他们接受清拆安排。所有受非发展性清拆影响的合资格寮屋居民会由房屋署负责安置及安排搬迁。
非发展性清拆计划自1984/85年起推行,最初只包括港岛和九龙市区的寮屋区,其后在1988年扩展至包括新界的寮屋区。截至二零二一年,政府以斜坡安全为由,已建议迁置约89 200名寮屋居民,当中约有77 200名寮屋居民接受搬迁安排,但仍约有12 000名寮屋居民选择留居原处。当局会继续劝谕及提醒居民留意山泥倾泻的风险。
土力工程处会向被纳入非发展性清拆计划的寮屋居民发出危险警告信,并在特别容易受到山泥倾泻威胁的寮屋区竖立警告牌,提醒居民相关的山泥倾泻风险,以及建议采取的预防措施。此外,地政总署会于每年的雨季初,向寮屋居民派发由土力工程处印制的斜坡安全单张,提醒寮屋居民在受到山泥倾泻威胁时(例如发现山泥倾泻的迹象,包括地面或斜坡/挡土墙表面隆起、岀现裂缝或土壤冲蚀),应到安全地方暂避。民政事务处会于天文台发出山泥倾泻警告后,开放各区的临时庇护站,协助有需要的人士。
如影响寮屋的为政府人造斜坡,而当局无法劝服居民接受拆迁安排,土力工程处会将该斜坡纳入「长远防治山泥倾泻计划」,透过风险评级系统,有序地甄选未合标准的斜坡,并在施工环境许可的情况下,为该类影响寮屋的政府人造斜坡进行防治山泥倾泻工程,以减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