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減低在運送建築廢料時所引起的泥塵,以及為司機提供較安全的工作環境,政府由2007年逐步規定政府工務工程的運泥車必須在貨斗上安裝機動蓋掩。

為鼓勵業界使用機動蓋掩,我們在有關政府工務工程合約下的「支付安全計劃」或「支付安全及環境計劃」預留款項,以支付在工程中使用裝有機動蓋掩運泥車的有關費用。我們並且要求承建商將該款項付予在該工程服務的運泥車車主(現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統籌發放款項)。有關車主必須事先為其車輛安裝合格機動蓋掩並向土木工程拓展署登記。

本計劃已經於2016年10月16日成功完成。自本計劃實施以來,約80%進入本署轄下的指定廢物處置設施傾卸建築廢物的運泥車,已安裝有機動蓋掩,成果令人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