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透過修改《廢物處置條例》 (第354章),對在堆填區、篩選分類設施和公眾填料接收設施處置建築廢物開徵費用。其修改如下:

計劃和管理指定廢物處置設施是由以下政府部門所負責:

指定廢物處置設施 負責部門
公眾填料接收設施 土木工程拓展署
建築廢物篩選分類設施 土木工程拓展署
堆填區 環境保護署

模擬使用公眾填料接收設施的安全指南短片: 觀看短片

妥善運載濕泥短片: 觀看短片

如欲瞭解更多有關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的實施詳情,請按此 到環境保護署網頁。